免征增值稅 范圍再擴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這項政策讓不少小微企業在新年就享受到“減稅紅包”。
在位于集美區的美歲天地,廈門蟹寶寶餐飲有限公司老板黃先生介紹,公司入駐美歲天地后,客流量較大,加上誠信經營,生意十分紅火,去年銷售收入達83.45萬元。減稅新政實施后,根據公司往年的營收情況,將無需繳納增值稅,預計2019年將享受稅收紅利2.5萬元。
“有了減稅降負的支持,下一步將繼續維持商品價格穩定和品質的保證,打造優秀餐飲品牌,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店面規模,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黃先生說。
同樣享受到稅改紅利的還有廈門市康鉅置業有限公司,該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財務人員張曉芳說,目前公司收入主要來源于物業管理,去年公司四個季度銷售額均超9萬元,根據之前的政策,企業無法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合計繳納增值稅1.82萬元。不過,新政出臺后,她測算了下,2019年銷售額每季度銷售額將不超過30萬元,也就意味著2019年預計將不再需要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